被告人张潮敏、郝大豪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5年4月,任某为了将自己农业银行中的公积金取出,找到被告人张潮敏,约定给予对方取出公积金25%的好处费,让张潮敏帮忙取出自己的公积金。被告人张潮敏找到被告人郝大豪,约定各自拿一半的好处费,以制作假证件的方式将公积金取出。经相关部门鉴定和证明,张潮敏、郝大豪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一本、居民户口簿一本、结婚证一本、居民身份证一张、税收缴款书一张均为假证件。

为取出公积金制作假证件,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对张潮敏、郝大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