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的派遣工人之前,用工单位需要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和被派遣工人签署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工人签订合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劳务派遣工人签署的劳动合同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年,合同期限少于2年属于违法行为。
各项合同协议就绪后,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提供工作,薪水由用人单位发放,工作由用工单位安排、验收。
劳务派遣工的福利保障
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所以说劳务派遣公司是派遣工的法定用人单位,所以劳务派遣工的各项福利、社会保险等均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社保法》第5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入职30天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手续,所以派遣公司应当依法为派遣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而事实上一些不合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派遣公司属于派遣工的法定用人单位,也应当为派遣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公积金的比例为5%-12%,个人和单位各缴纳相应的比例,缴纳的金额存入职工账户,属于职工所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逾期或者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则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对于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企业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可以降低比例缴纳,或者缓交,缓交也就是指单位当下可以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营好转后,有能力承担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的时候再为员工缴纳。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员工和普通的合同制职工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办理社保的登记手续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如果单位逾期未缴纳的,职工都可先行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无果者也可以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