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的同事还咨询,怎样把公积金提取出来花呢。没想到昨晚上就看到了这则好消息,真的是所有个人住房商贷居民的福音。再也不用每年去申请提取了,每个月自动划款到商业贷款账户进行还款,太方便了,给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点赞!以后在海南买房也可以不用太纠结商贷还是公积金贷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消息,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海南省简化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业务流程,今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自住住房商业贷款可以约定提取公积金,按月划款到贷款银行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个人自住住房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以下简称“商贷约提”),是指尚未结清个人自住住房商业贷款(含“住房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每月计划还款额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主借款人在贷款银行的还款账户,用于偿还商业贷款本息。
目前,海南省省内的建行、工行、中行、交行、光大、省农信社、海南银行、民生银行、邮储银行及兴业银行等10家银行,已经具备商贷约提业务办理条件,将作为第一批经办商贷约提业务银行。上述10家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符合还贷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贷约提业务。其他银行后续具备商贷约提业务办理条件的,也可按本通知要求,逐步开展商贷约提业务。
商贷约提业务的办理对象包括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省购、建自住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均可申请办理商贷约提业务。有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限于办理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商贷约提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