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案件实践中,经常会碰到需要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的问题,那么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执行吗?在执行过程中,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特殊的规定?需要有哪些特别的注意事项?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进行解读。


第一,住房公积金的特殊性质。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必须是在职职工所拥有,退休离休的属于丧失住房公积金缴存资格并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一种情形。住房公积金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是为了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要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

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强制执行吗

第二,住房公积金可以冻结,冻结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这里要特别注意,冻结并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因为执行法院的冻结是只进不出,也就是说,被执行人正常缴纳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无需担心因为冻结而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三,住房公积金的扣划,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一般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职工住房消费,如建造、翻建、购买、大修住房,偿还房贷、支付自己的住房租金;一类是职工失去缴存资格,如退休、离休、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等等。当然,因为各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有一些特殊规定情形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地而异。

第四,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一般需要协助提取住房公积金通知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提取扣划的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证明。这个证明非常的重要,如果没有这个证明,住房公积金是无法扣划到法院账户上的。具备上述材料以后,由两名执行人员将上述材料送至被执行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即可。


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因为住房消费类需要而被执行法院提取扣划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几乎不存在。最常见的情况为被执行人离休、退休、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等三种情况。大家也可以看出来,这三种情况大概率是需要你漫长的等待,如果被执行人临近退休年龄的话就会等的时间短点。所以正由于住房公积金执行的特殊性所在,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大多数被冻结的情况很多,能直接予以扣划提取的情况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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